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会精神,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决定持续开展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根据《中共云南省教育工委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0年-2021学年我校评选工作作如下方案。

一、评选领导小组

组 长:武绍宏

副组长:王兆鹏、彭绍辉、娄孟华、车华能、王敏、徐林勇

成 员:武永富、和国相、殷龚廉、马井瑞、各学院辅导员及班主任

二、评选范围及对象

(一)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范围为:我校全日制三年制大专2018级、2019级、2020级,五年制大专2016级、2017级在籍在校学生和在校班级。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范围为:我校全日制三年制大专2018级,五年制大专2016级,三年制制中专2018级应届毕业生。

三、评选标准

(一)省级三好学生

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投身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不断提升自身劳动技能;身心健康、意志坚强;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民道德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

(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具备三好学生的基本条件,政治思想良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是联系服务同学的桥梁组纽带;热心为集体工作,为同学办实事,工作积极肯干,有工作实绩,有较强的劳动技能,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所担任的职务应是班级或班级以上的学生干部。积极到上级部门实习锻炼或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同学优先考虑。

(三)省级先进班集体

有朝气蓬勃、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强、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班级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党)团支部有活力;积极开展和参与“中国梦”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类劳动、体育锻炼和志愿者公益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省级优秀毕业生

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努力,成绩优秀,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云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具有创业意识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 五)校级优秀毕业生

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生活健康向上;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不良信用记录,或在就业过程中因个人主观原因导致就业协议无法履行的毕业生不得参评。

(六)符合如上评选标准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的同学,同等条件,报名参军入伍的学生、给予优先考虑。在校期间对学校、师生,及社会有重大贡献的,给予优先考虑。在学校担任学生会干部、国防预备营干部、班级班委干部,以及在校期间曾获得(省、市、县、校)级各项荣誉的学生或在校期间曾获得(省、市、县、校)级各类专业技能比赛奖项的学生,给予优先考虑。

(七)在今年疫情期间,参加疫情防控工作志愿者,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的,给予优先考虑,有重大贡献的给予重点考虑。

(八)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优秀毕业生评先,在校期间学生个人曾有过重大违纪行为或受过纪律处分的,不在此评选范围。

四、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先进班集体、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及要求

(一)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按在籍在校生人数总和的5的比例评选(针对高职学生进行选评,中职学生不在评选范围),其中三好学生占4/5,优秀学生干部占1/5;我校高职在籍在校生共5337人,共选评27人,三好学生选评22人,优秀学生干部选评5人。

(二)省级先进班集体

以50人为1个班级核算单位,按核算后班级总数10%的比例评选产生(针对高职班级进行选评,中职班级不在评选范围);我校高职在籍在校生共5337人,共评选班级11个。

(三)省级优秀毕业生

按应届毕业生总数5%的比例等额推荐,我校高职应届毕业生共1268人,中职应届毕业生398人,高职选评推荐63人,中职选评推荐20人。

(四)校级优秀毕业生

按应届毕业生总数8%的比例等额推荐,我校高职应届毕业生共1268人,中职应届毕业生398人,高职选评推荐101人,中职选评推荐32人。

具体分配名额如下:

五、评选要求

(一)坚持标准,按程序进行评选。

(二)广泛宣传,公开透明。

(三)严格审核,层层把关。

(四)创新开展线上评选工作。

六、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程序

(一)广泛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与组织专题班会的宣传方式进行宣传。

(二)成立班级评选小组。以班级为单位进行选评,成立以辅导员任组长,班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干5名、班级学生5名为委员的班级评选委员会。

(三)按评选标准,提名候选推荐人。由辅导员主导,评选小组,严格按照各项评选标准,秉承从优推荐的原则,进行候选推荐学生的提名。

(四)民主投票测评。各班采用不记名投票方式,组织全班学生针对候选推荐学生进行民主投票,班级评选委员会进行民主集中讨论,确定班级推荐学生名单。并填写个人自荐书,并后附相关证明资料,由辅导员上报学院。

(五)审查。各二级学院,按照相关评选标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班级推荐的学生情况,进行各项严格的政审和资料审查。

(六)集中专题讨论和辩证。拟出通过审查程序的学生名单,组织院务会进行专题讨论,按照分配相应的名额,确定本学院各项评选名单。并保存相关资料。

(七)公示。全校范围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给予推荐。公示期间如有投诉、举报的由学校评选领导小组按照其投诉、举报内容进行审查及核实,确定是否维持原评审结果或确定缺补名额按照该评选办法和程序逐一择优评审通过进行名额替换。

(八)填写资料、报送推荐。
七、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程序

(一)广泛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与组织专题班会的宣传方式进行宣传。

(二)成立学院优秀班级评选小组。以系部或年级为单位进行选评,成立以二级学院书记(院长)任组长,学生科科长任副组长,辅导员(班主任)为委员的班级评选委员会。

(三)按评选标准,严格评审。严格按照省级先进班级评选标准,秉承从优推荐、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进行严格评审。

(四)集中专题讨论和辩证。拟出班级名单,组织院务会进行专题讨论,按照分配相应的名额,确定本学院推荐班级名单。并保存相关资料。

(五)公示。全校范围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给予推荐。公示期间如有投诉、举报的由学校评选领导小组按照其投诉、举报内容进行审查及核实,确定是否维持原评审结果或确定缺补名额按照该评选办法和程序逐一择优评审通过进行名额替换。

(六)填写资料、报送推荐。

八、总体要求

评选工作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完成,必须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客观的原则组织开展,工作应认真、细致,按照规定的时间截点完成评选和信息报送,任何人不得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更不得伪造、变造评选结果,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应评选资格,对相关责任领导及个人将严肃问责处理。

九、其他事项

(一)各二级学院积极组织评选工作,于2021年4月19日前完成评选工作。于4月19日21:00前将(附件1)、(附件2)、(附件3)电子档和纸质档,分别报送1份至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

(二)各二级学院将组织评选的过程形成《评审工作报告》,由各学院书记签字后将纸质档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

(三)2021年4月20日-4月26日,在全校范围进行红榜公示7天。

公示期满,学工部按照云南省教育工委相关报送要求,于2021年4月28日将推荐信息报送至省教育工委。

联系人:白丹妮,联系电话:15687601020

十、投诉监督

学工部部长:王兆鹏 监督电话:13769177170

督导处处长:陶 涛 监督电话:13987645771

本方案适用于云南商务职业学院2020-2021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解释权属云南商务职业学院学工部。


附件1:2020-2021学年云南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及大中专优秀毕业生推荐总表(样表)

附件2:2020~2021学年云南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大中专优秀毕业生评优推荐登记表(样表)

附件3:2020-2021学年云南商务职业学院校级大中专优秀毕业生推荐总表